现已入夏,小区的绿化做得很好,每当清晨,蝉鸣声就此起彼伏地响起,平白扰人清梦,那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关上窗户也不能完全阻隔。
沈旖的睡眠质量并不算是很好,睡觉时不能有光,不能有声响,不然特别容易惊醒。
大清早就被吵得再也睡不着,沈旖干脆就起床了。
揉着惺忪的睡眼,洗脸刷牙都像是在梦游一样,为自己泡了一杯黑咖啡,她安慰自己,就当作是调节作息了,早睡早起身体好。
赶稿的日子终于结束,该交的稿子已经交给编辑了,红河那本原计划写二十万字的小短文她之前日更一万,存稿箱里的章节已经完结了,就等着每天自动发布一章。
就剩一个终途的历史大长篇还在连载中,这个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完结了,存了十万的稿子,设定好时间,每天发两章四千字,也能撑一段时间。
沈旖虽然知道自己的尿性,但还是郁闷,没失忆之前的自己为什么要开这么多的坑,难道是特别享受生死时速的紧迫感?
喝着黑咖啡,舌尖传来的苦意,让沈旖感觉清醒了很多,她浏览着自己这些年来写的文,想从中看出些什么。
虽然文中角色的想法不代表作者的想法,但从一些细节处,敏锐的人依旧能揣度出作者那时的心境。
然粗略地看下来,沈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规律,她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想多了,但看了几篇发现,确实是这样。
每年的六月,只要沈旖有在那个时间段开文,每当六月三日到六月五日这三天,都会每天日更两万,说是给一个重要的人庆祝生日。
沈旖上度娘查了一下安旭的生日——六月四日。
沈旖捂脸,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她真的喜欢安旭?
每次她都想安慰自己是意外,但每次突然出现的线索都让她觉得,也许事实就是这样。
也许她该承认,曾经的她确实是喜欢着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孩子,喜欢了很多年。
好像这个结果也并不是很糟糕,毕竟安旭确实是一个优秀的人,值得很多人的喜欢。
沈旖的纠结来源于她的记忆与现实的不对等,外表看起来再冷静,内心其实也有几分忐忑和无所适从。
在胡思乱想中,一杯咖啡喝完了,沈旖感觉到了饿。
冰箱里只有牛奶和红酒,连个鸡蛋都没有,她最近都是靠闻哥和圆圆投喂的。
当沈旖正考虑着要不要乔装打扮去楼下的早餐店买个早餐的时候,圆圆及时到达,带来了早餐。
沈旖喝着粥,道:“圆圆你真的太好了,我刚刚都在考虑要不要乔装打扮去买早餐了。”
“千万不要,姐你是不知道现在的粉丝眼睛有多尖,你化成灰她们都能认出来,更何况只是乔装打扮了。”
“化成灰……化成灰我自己都认不出我自己,圆圆你形容得太夸张了。”
“没有夸张,姐,现在的粉丝真的是比狗仔还厉害,你的住址、行程、手机号码她们都能扒出来,姐你之前的两处房产的地址已经被粉丝知道了,这已经是你最后的根据地了。”
“天啊!”闻言沈旖真是有些不敢置信,这些粉丝简直是人才啊!
吃完早饭,再收拾一下自己,就差不多到八点了,九点半之前要进组,现在就要出发了,B市这个时间段车还是比较堵的。
趁着红灯的时候刷微博。
自从知道了自己是个明星之后,沈旖就养成了刷微博的习惯,了解一下娱乐圈的最新动态,顺便吃个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