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话的是袁小都,他年岁最小,平日里在军中也就干一些打下手的杂活,不过他个子虽小,消息却灵通得很,“你们知道吗,陛下这次一次性播了三十万两的补给,加上之前的那些,足够我们在福宁打到来年春天!”
“那可算了,福宁这天实在是冷,比兴都还冷,我还盼着过年之前能回家呢。”周立当即就反驳他,他是这群士兵里长得最壮实的一个,也是最害冷的一个,就如今的天气,他比其他人都多穿了两层袄子,惹得本就敦厚的身子更加宽广了。
陆惜迟也朝手呼了口气,零度的天,一呼一吸皆是水雾。
如今已是十一月底了,他们五六日前到达福宁,才发现东南战事比朝廷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这里地处偏僻,虽在兴都之南,却山路崎岖,地形陡峭,难以进攻。而在南楚与东越之间,更是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横贯于此,冬日严寒落寒酥,那山上积了厚厚一层雪。
若逢晴日,远远看去便是日照金山,霞光异彩,一看就是极好的兆头。
可这么些时日了,兴化漳州的收复之战依然不得进展,士兵们精疲力竭,实在是难以鼓足士气,一战而下。
不过朝廷补给的到来,或许能让这局面大抵改善一些。
他们又说道了些什么,不知不觉就将话题引到了晚膳上,就听周立问道:“李老弟,今儿银钱充足,要不要去买些肉来给兄弟们补补,我瞧着前军和中军那些弟兄们近日士气不足啊。”
陆惜迟听到这称呼就知道是在喊自己,点头应道:“都听黄大哥的。”
东南今夏刚遭受了洪涝,食材价格比兴都贵些,他们一行人去采买,临了只忍痛买了刚够吃的猪肉就再也不愿多花了。
晚上这顿饭虽比不上什么美酒佳肴,不过多少也沾了些荤腥,就见各个营帐的年轻小伙手拉着手欢声笑语,载歌载舞,一扫而空前几日打了败仗的阴霾。
也不知是不是昨晚的气氛振奋了诸位将士的气势,在接下来几天的战役中楚军势如破竹,一举拿下了兴化。
当南楚军队进入兴化城门时,路边百姓欢呼雀跃,对来拯救他们的王军感激涕零。他们伸出手来,朝着楚军挥舞,他们看着阵前的南楚旗帜,几乎要落下泪来。
这是被敌军占领之地的百姓面对故国最深的眷恋。
“那是楚世子吗?”不知道是谁看到了那名玉面将军,大声问道。
“是!听闻楚世子爱穿紫衣,那必然是楚世子!”人群中有人回道,这一句下来将百姓的钦佩之情又勾了出来。
陆惜迟知道,楚羡在前线杀敌勇猛,骁勇至极,不仅手刃了东越副将,而且还爱民如子拯救了许多前军的将士,那些被救下的将士因着楚羡捡回一条命,内心感恩将他这一壮举广为传颂。
于是楚羡在军中的事迹,就这么从军营传到了百姓耳中。
再加上安阳公主当年和亲之举也是举国皆知,楚羡如今又在战场上立此奇功,也难怪兴化百姓会激动地跪地高声言谢。
百姓的声音震耳欲聋,楚羡坐在马上却目视前方不为所动,他的马尾在风中飘逸,起伏如潮,宛若回应。
他身旁一棕袍宦官架着马谄媚靠近楚羡,掐着尖细的嗓子奉承着,“世子风姿当真是人人敬仰,天下无双。”
那宦官带着宫里特制的帽子,身上的衣裳是丝绸的暗纹料子,乍一看竟是比楚羡的装扮还华贵些,他低垂着一双三角眼,薄到几乎看不见的嘴唇更衬得他那笑容滑稽至极。
这是和顺帝专门派来的监军,孙公公。
也不知和顺帝好好一代明君,晚年为何如此糊涂,就像是被夺舍了一般,宠任宦官,暴食丹药,最后落得一个疾病缠身,油尽灯枯的下场。
陆惜迟跟在队伍后面看着那名为监军实则搜刮的宦官,脑海中逐渐浮现了黄公公那张脸。
也不知前世今日那位黄公公在何处高就,若是可以,她也不介意提早送他一程。
陆惜迟看着楚羡在孙公公靠近时移开了脸。
那孙公公在宫里怕也是什么能呼风唤雨的人物,今日却被楚羡如此不给面子,他气恼却不能发作,只得干笑一声,又回到了原处。
远在千里,兴都城郊。
金欢依着陆惜迟的命令来到了一间庄子。
庄子破烂,连个干活的人都没有,杂草丛生,房屋漏雨,像是荒废许久了。
柳娘捏着鼻子打开一见屋子的门,她只是轻轻一碰,那门就脱落了下来,扬起一片灰蒙蒙的尘土。
屋子里不知是什么味道,混着尘土的气息,柳娘呛得连忙跑了出去。
金欢也没有多能耐,拿起手帕捂着口鼻,待屋子略微通风,这才缓步进了门。
虽有心理预期,但当她看到地上已然发臭的尸体时还是惊了一瞬。
那是具女尸。
她像是死了许多天了,身子发青,尸斑遍布裸露出的肌肤,她挺直在地,僵硬的像是一个木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