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上很多东西都是从应戈那里顺过来的,所谓的被闲置了的办公室好物。
刘沛明被拒绝了觉得“难过”,欠揍地嘤嘤两下。
他把眼罩摘下来就选择自己把肯德基包装打开自己解决掉。
“对了,我们上次那个七一四案子的庆功宴定下来了,就在今天晚上,这可是我们整个办案组商讨了一晚上得出来的最佳方案!”
与其说商讨,倒不如说是选择困难症发作一群人猜拳抓阄的结果。
傅斯敏把即将报废的手机揣着兜里就打算去找应戈,闻言随口问:“庆功宴干什么?”
刘沛明一脸坏笑:“一展歌喉。”
傅斯敏:"……?"
一展歌喉的谜底很显然是挑战所有领导的神经将整个办案组拉出去唱K。
江畔这破地方的晚上八点半勉强称得上是灯红酒绿,大点且好点的KTV压根就不存在,加上扫黄打非最爱围着这类地方,于是乎一群人弯弯绕绕才找到城中村里预定好的店。
包厢内五光十色,彩灯炫得人眼睛痛,一群人拿着话筒鬼哭狼嚎刺穿人耳膜。
合着这一展歌喉展得是在场所有人的耳朵。
傅斯敏不会唱歌,连小时候不知道名儿的山歌都哼不出来。
傅斯敏没眼看,没耳听。
等到沈舒窈被一群法医助理和女警员撺掇着接过被那群臭男人喷得都是唾沫的话筒时,世界才安静下来。
沈舒窈选了AGA的《圆》。
缱绻的女声在包厢里响起来,世界霎时又美好起来。
果然女生就是最美好的事物。
是傅斯敏听不懂的语言,应戈给自己解释说是粤语,总之就是陈嘉俊的老家话。
应戈还告诉她这首歌同旋律的还有英文版的《Wonderful U》。
无论是“人间的圆虽则是不够缘,而有生一天会遇见,成为遗憾的小心愿,诚心许愿一千段都甘愿”,还是“Baby if it's just,Wonderful,Incredible”,听起来都低落到家了。
丧丧的美貌千金大小姐。
不过应戈还告诉她,唱歌是沈舒窈所有技能力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真正的豪门即是沈家,沈舒窈在13岁之前都是家里唯一的小姐,各种兴趣班将她所有的时间都排得满满当当。钢琴、竖琴、茶艺、插花、马术等等傅斯敏能够想到的所有适合大家闺秀学习的,沈舒窈她都有涉猎。
沈舒窈做人和他们家一样一直都低调,谁知道这人强到可怕。
傅斯敏这傅家假千金被震撼得五体投地,然后觉得其实沈舒窈才和应戈更相衬。
相衬。
配合着粤语歌,粤语里喜欢的用字,即是合适,也可以用磕CP的“豹豹猫猫我们出生啦”。
结果还真是人间的圆虽则不够缘,应戈最终和她这个假千金在一起了。
两人在包厢昏暗的角落里坐着,两只手靠在一块莫名其妙地就相扣起来,肩膀相依,都喝了点酒,继续听着一群人鬼哭狼嚎。
“其实舒窈家里人都叫她圆圆,这首歌也算对她有特殊意义的吧。”应戈哼着接下来刘沛明带来的难听得要死陈奕迅的正确旋律,“生日在中秋节,月圆的时候,也感觉这种幸福的小女孩的小名都叫圆圆,蛮好的,圆圆满满。”
傅斯敏抿了口啤酒,顺着她话就说:“沈圆圆,你应鸽鸽也不赖啊。”
应戈轻笑:“差远了好不好。那你还叫傅咪咪呢,福咪咪,也是歌很有福气的小女孩啊。”
傅斯敏盯着她的侧脸,鬼使神差就冒出句:“那我还是冬至呢。”
一年中黑夜最长的一天,接近近日点,地球公转速度最快。
这句话被说出来时声音很小,也说得快,应戈没听清。
“嗯?”
“我说,想让你给我唱歌,去去去,赶紧把刘沛明麦抢下来切歌,受不了了。”
应戈只说“好”,然后起身过去砸场。
陈婧霏的《我的孤独认出你的孤独》。
“你擦身而过的瞬间/我的孤独认出你的孤独”
“原来春天这么美/幸好没有腐烂在冬天”
叛逆期的应戈爱搞乐队,买大几千的电吉他回家,离家出走那段时间和狐朋狗友巡回在全国每个街头开“演唱会”,把应父气得差点提前背过去。
她也是老天赏饭的天赋型选手,一开口音准和节奏即是准的,随便哼哼歌也好听。
唱完所有人都在起哄,鼓掌声不绝于耳,又不满于为什么头儿一直藏拙。
哦,原来一展歌喉的人是应戈。
从众人的目光中下来了,傅斯敏奇怪地看着她,然后伸手蹭了蹭她的嘴唇。
随即抛出个暧昧的愿望:“我想尝尝你口红的味道。”
于是乎,两人就鸽鸽猫猫祟祟地离开包厢,到外面清净的天台,趴在栏杆上俯瞰整个城中村黑漆漆的景色与天穹闪烁的星辰。
愿望还没有实现,傅斯敏只是把应戈的手机拿出来,翻到背后去。
透明手机壳里装着朋友圈C位那张拍立得,旁边还有Q版猫猫和鸽子,小猫是三花猫,对应那天画的三花HelloKitty,这些都是心灵手巧的应戈画的。
iPhone13。
现代人就连面对面在一起吃饭也会将手机反扣在桌面上,以免隐私被泄露,而应戈直接默许傅斯敏让知道自己手机密码和录入面孔。
反正也没有什么秘密好藏。反正微信和办公软件有不同的密码。
“鸽鸽,你知道你的手机马上都不是低人一等了吗?”
“我买手机又不是用来装的,能用就好了,等卡了坏了再换就不是低人几等了。”
务实批。
夜风将傅斯敏的长发吹起来,淡淡的洗发水香味萦绕在鼻尖,脸上的笑容也跟它一样淡:“太好了,是货车司机我们有救了。”
太好了,是应戈听不懂的网络热梗。
但句句有回应的方式还有就算不知道说什么也要嗯嗯嗯一通表示自己有在认真听她说话。
“鸽鸽,其实冬天才不是最腐烂的季节,温度那么低,外边能当天然冰箱用,但是我没经历过真正刻板印象里有雪的冬天。缅北还是缅南一整年都是夏天,西南季风带的水汽噼里啪啦能下好几个月,高温加潮湿,尸体发臭发烂的速度很快,不用两位数的时长就能巨人观,也许过多一两年就会腐烂到连骨头都不剩下来,到时候无声无息地连世界上有没有来过这样一个人都不知道。”
傅斯敏不知道是在说自己还是透过自己看别人。
这种大段的话嗯嗯嗯就不适用了,安静倾听才是最好的选择。
“漫长的夏天好孤独,又让人恐惧还恶心,白花花的蛆虫就在眼前扭动,我还救不了我们。”
十一年走不出的夏天,是逆推都破解不了的死局。
说罢,她抬头望进应戈眼眸中的湖泊,像是找到栖息地的候鸟。
遂笑起来:“两个孤独的人在一块就觉得死在夏天也不错,不会孤零零在冰天雪地里等候发现这么久,半恶心半体面地很快消失。我不想救人渡己了,就地停下吧。”
然后她知道了,应戈的口红是玫瑰味的。
……
“……”
靠近天台的走廊,高跟鞋与地面接触的闷响复又起来,鞋底那抹红色消失在徐徐合起的电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