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青宴结束后,季书懿的团队还要留在丽江拍摄物料。许诺一个人飞回北京。回到家先昏天黑地睡了个长觉,把在剧组缺掉的睡眠都拼命补回来。
林蓝过来她家捞人的时候,她正在梦里赶她的新小说《偶像》。梦里面一双眼睛在黑乎乎的洞里窥视着,像幽暗森林里的阴灵。小说里写的偶像就躺在床上,被窥探,被监视,像是已经死去。许诺瞬间被吓醒了,林蓝的敲门声这时候响起,更是让她吓了一大跳。
林蓝是跳着进来的,一把就抱住了许诺。
“许诺诺,你终于回来大北京了,我们都多久没有见面了。走,今天姐带你扫街去。”
许诺无奈,看了下时间,上午十点半,好在她也已经彻底睡醒了。简单洗漱了一下,再换了身方便逛街的衣服,她就跟林蓝出门了。
林蓝是北京本地人,胡同里长大的姑娘,平时最日常做的事情就是大街小巷地遛弯串门,碰见哪家大爷在路上遛鸟都能跟人聊上半天,所以许诺总说怪不得她能做记者。那嘴皮子的确是利索得很。
这会儿许诺被她拉着整个三里屯乱晃,俩人进各种潮牌名品店就好像是菜市场摊位串门似的。林蓝和许诺的性格倒是很互补,一个咋咋呼呼,一个斯斯文文。许诺本身不是一个爱逛街的人,出来也基本只当是散步,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而且有林蓝在一旁说个不停,倒是一点也不嫌无聊。
许诺最后停在了一家做手工定制首饰的潮牌店里,她对这些东西原是没有什么了解,也没有什么爱好。只不过看到可以自己参与手工制作,她突然有了兴趣。
“这里可以自己设计款式吗?”她询问店老板。
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穿着打扮却很中式,和这个店的风格有种奇异的融合感。
“没问题的,你想要设计花纹,或是字母,或是形状都可以告诉我,我帮你找参考,或者你自己直接画出来,我再帮你加工,都可以的。”
林蓝看她很有兴趣的样子,凑在她耳边小声问她,“你不会是要送给季书懿吧?”
许诺没有回答。林蓝这才察觉,她很不对劲。而且这时候,她才瞥见许诺的耳朵上带着一个小小的耳钉,是一个J字形的耳钉。她立马就意识到这是季书懿送的了。
“我靠,你们俩发生什么了?怎么突然开始互送信物了?”
林蓝这句话说得有些大声,连那个男生都回过头来看她们俩,许诺连忙用眼神示意她小点声。
“你真答应我偶像啦?”
“你这是要给他送的礼物吧?”
林蓝回过神来,拉着许诺到一旁的角落里,接连问了她好几个问题。
“是是是,你问的问题,答案都是肯定的。满意了吧。”许诺笑着说。
耳钉是季书懿之前就给她定好的生日礼物,只不过在大理时间匆忙,等杀青那一天才给她戴上。许诺看到那个J字形的镶钻耳钉,立马就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他是要把他自己都送给她。
许诺没有谈过恋爱,但看到那样的举动,还是忍不住有点动容。虽然她站在很理性的角度,完全明白,爱情的本质就是荷尔蒙推动人做一些很违背理性的举动,说一些以为永远不会变的海誓山盟,但至少那一刻的心是诚挚的。
所以,她也想回送给他一个同样分量的礼物。
许诺在这个店里定做了一条项链,上面串着的吊坠是一个N。她没有用姓氏,只用了名字。因为她自己的过去,她对姓氏是不太确信的,更愿意相信名字是属于她的。所以她把她的名字送给他。诺,许你一诺的意思。
“我偶像知道了,不得开心死了。”许诺不得不说,林蓝真的很有做cp粉的天赋。不过,季书懿开不开心她不清楚,许诺倒是开心了。原来这就是心中有了牵挂之人的感觉,是这样的快乐。
项链定做需要一定的时间,许诺估摸着工期,大概在过年前能拿到手,到时候顺便还能当个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