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侠,看不出来你拥有这么——嗯。”郝凌嗯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该用什么词语来描述夸赞沈玉兜里的钱财。
家财万贯?
有点夸大。
有点儿小钱?
感觉有点贬低的含义……
金落吃下碗中的一筷子酸菜,瞥了眼没读过几年书卷的好友,补充道:“不能小看的实力。”
郝凌认同点头,“啊,我就是这个意思,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江湖大侠,实则是个隐藏的商人。吃穿不愁,潇洒自得,真好,以后我也努力赚钱,早点过上逍遥的日子。”
沈玉喝下热乎的鸡蛋西红柿汤,略带傲娇的扬起下颌,“我都在外面闯了那么多年,怎么可能没有点积蓄?真要是兜里比脸干净,我估计一日都扛不过去。”
沈玉:“明日我就去当铺把珠宝当了,换了银钱去买房。”
这句话一说出,沈玉还有些不适应。
过去的二十年中,他可从没想过买房置地,脑子里对过日子的概念更是少得可怜。
生活就是这般无常,居无定所的侠客竟然下定决心要买房了!
江湖气息淡了,倒是市井气息越发重了。
今晚暂且在郝凌的新家住下,金落和郝凌在沈玉上床之后才熄灯离开。
郝凌的新房不错,屋中的暖炉烧得很旺,沈玉却睡不着。
原因就是这被褥不如金落家的舒服。
翌日一清早,五光十色的朝霞才渐渐褪去,两人就拜别郝凌,急匆匆来到最先开门的一家当铺。
老板正喝着小曲站在屋子里慢慢打开格子窗,慢悠悠抬头,两张俊俏的脸突然闯入视线。
她先是被吓一跳,“哎哟。”然后对上沈玉和金落真诚的视线——来当物件的客人。
她知晓了他们的来意,笑着冲他们招手,“二位这么早就来当物什啊?”
“是的,事情比较急。”沈玉率先跨过门槛,同时扭头示意金落跟上。
金落露出一抹明媚的笑,也跟着说,“是啊,老板,而且我们当的物件儿价格可不低呢,所以趁早来,好让你仔细核算。”
老板穿了件褐色绣着翠鸟图案的大翻领披袄,既保暖又富有美学,这是姑娘们冬日里抗寒必选的着装。
“嘶……你们两个……咱们小村子里还能有我不认识的富商?说吧,你是想抵押物件来换取银钱,还是直接把东西卖给我?”她睁大眼眸上下打量这两个小伙,没有一点印象。
沈玉直接回应,“直接卖,这些东西一直留在我身上也没有用处,以后也用不上。”
“好,那你拿出来放在这个箱子里就行,我先去整理一下库房的物件。”老板随意地从身后的架子上抽出一个无盖的小盒子,放在桌子上,转身欲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