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这个BOT再适合我不过了。
说是男友,其实称为前男友也不为过。古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我和我男友是三次分手还没分成。
虽然没分成的主要原因在我。
我男友,高智商生物,大名寂寞侯,我一般叫他病候。他身体不是很好,身体虚弱常常咳嗽。我有时候看他咳嗽都觉得心惊胆战,提起精神就是精心伺候,要水绝不给茶,要坐下绝不让躺,甚至连写遗书的纸都随身携带就怕他哪天不行就撒手人寰了结果人家愣是没事似得跟我纠缠了二十多年。
讲真的,我怀疑他的隐藏技能是□□。
我能和他纠缠这么久,都怪我小时候多事。
我和病候是一个幼儿园毕业的,小时候的我人傻大胆自来熟不要脸,一进班级就注意到了角落那个面色苍白和班级气氛格格不入的病候,不知怎么的我一见到他就觉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我必须要让这个孤僻小伙子融入班级社会,感受社会的毒打……啊不是,是班级的温暖。
说真的,病候一开始根本不甩我,不但不甩我,还用一堆高深莫测的语言的小针针戳我背脊。可惜我脸皮太厚而且当时年纪小听不懂他的话里的意思,不但如此我还把他跟我说话的举动当做友好信号,强行的给他套了一个好朋友的头衔。
现在想想,真是为当时的寂寞侯抹一把同情的眼泪。
因为我小时候超烦的,是那种就算没人理我我也能自己叨叨一整天的性子。
讲真,这种天差地远的性子,居然还能纠缠二十年……病候的气度,真乃深渊也。
我要是他大概已经把我自己拉黑一百遍了。
当然,我问过他为什么还能继续忍受我,而不是干脆的避开远走。
我记得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寂寞侯叹了好大一口气。
“就算吾当时避开了,你也只会更加烦人的缠上来。”
这倒是真的,我一直是越挫越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格。
“咳,况且,若吾避让,不就代表吾承认自己对你无计可施了?”寂寞侯抬起手,素白的手指抵在略微泛白的唇前轻咳一声,那垂眼的姿态,一如既往的好看。
“吾不愿意输,从过去至现在,一直如是。”
我嘴角抽了抽,翻了一个白眼:“这就是你死活不和我分手的原因?”
“是。”
“我懂了,你就是不想被我甩。”我点点头,这就是所谓的男人的自尊啊,就是这么一回事。“OK,这次由你来提分手。”
寂寞侯又低头咳了一声,慢条斯理的回答:“吾拒绝。”
我:???
寂寞侯抚着袖角:“吾没有一定要和你分手的理由。”
他很清瘦,咳嗽的时候,会轻轻的皱起眉头。他更多时候,是冷淡,目光悠长、疏离,像渺无人烟小巷中的古井,沉凝无波,淡然无情。
孤傲而清高。
曾经,我爱极了他这种无爱无恨的谦和气质,后来我发现我自己其实也讨厌他的漠然出尘。
“反正你又不喜欢我。”我暴躁。
“当年你要吾做你男友的时候,也未曾问过我是否喜欢你。”他反驳。
我无声以对。
……看在我们曾经交往过的份上,给我留点面子,不要再提我愚蠢的黑历史了好吗?
这一切的起源,是一段连约定都算不上的话。
常常出现在少女漫里的恶俗桥段,不过我比少女漫的妹子更不要脸而已。
小时候的我稳稳是个学渣,不仅完美展现‘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熊孩子优良传统,还是个事多无比,脸皮堪比长城的街角无赖。
强行和寂寞侯成了朋友后,又以要让寂寞侯明白人类之间的温暖,学会交际为由,自告奋勇要当他未来老婆,实则为了合理抄他作业。
寂寞侯当时一脸茫然,还没明白老婆是什么存在,就被我夺走了初吻。
要不是主角之一是我本人的话,我都有点想为寂寞侯抹一把鳄鱼的眼泪。
大概是我真的太死缠烂打,寂寞侯本人为了避免麻烦,居然默认了下来,甚至精神强大到习惯了我的胡言乱语,苦口婆心的教导我怎么写作业。
可是仔细想想,我小时候也是很负责的好吗!
那时候每家每户都有在门口装一个小邮箱,来放送上门的鲜羊奶。我每天早上都将煮好的羊奶塞进背包里,就为了能让寂寞侯喝上温热的羊奶。
下午茶里面的鸡蛋总是留给寂寞侯。
派发小碗碗的时候把大调羹留给寂寞侯。
夏天随身带着水,让他能够在咳嗽的时候润嗓子。
努力看能够滋补身体的食谱。
通宵熬夜考上医学院,就读预防医学专业。
现在想想,其实我从来没有在乎过寂寞侯需要什么。
只是我想这么做。
只是我一厢情愿而已。
夜渐渐凉了,我回房间取出薄被,盖在寂寞侯肩膀上。客厅昏黄的灯光照亮他半边侧脸,面色苍白如雪,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了。我有些出神,直到他拉紧被子一角,手指轻轻碰到我的。
我松开手:“纠缠了二十多年,也应该结束了。”
“若你真的这么决定,吾不同意,”寂寞侯仍是那副毫无悲喜的神情,有些在明暗不清的光线中,显得不可捉摸:“咳,就有用吗?”
这话好像明晃晃的再说:别挣扎了,你玩不过我的。
我之前说了我们分手了三次。
第一次交往是因为我只认识寂寞侯这一个高智商生物,想要抄他作业,而分手是因为他后来不让我抄了。
第二次交往是因为我初中考试不及格,想要他帮我补习。结果这厮很平静的告诉我,我们目前的关系并不值得他花费心力。于是我在他万分嫌弃的目光中,又自告奋勇的成为了他的老婆预备役。后来分手是因为我们没上同一个高中。
第三次交往是我大一的时候,我沉迷制片人和氪金,导致生活费用紧急见赤。这时候寂寞侯提出了合租的想法,我抱着青梅竹马怕他个啥的想法,当天就没节操的提着大包小包入住寂寞侯租的房子,开始同居生活并且自然而然的成了他女友……
直到现在。
我终于决定要和这个王八蛋分手了!
说起我为什么要和寂寞侯分手这件事,原因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比如他老是一忙起来就不管不顾,明明自己身体差的要死,却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的不爱惜自己身体。
又比如他说话总是透彻,什么事都喜欢跟我分析的清清楚楚,并且反驳的我无话可说。
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错了,从来不认错,固执的要死。
上面三条是因果关系。
我青筋暴起一根,回过头揪起寂寞侯的衣领,恶狠狠道:“我死也不会再回来,”看到他有开口的倾向,我立马打断,“不准蛊惑我,不准跟我说话,否则我跟你没完,就这样,再见!”
我说完提起拉杆箱,头也不回的走出寂寞侯家门。
哼,我自由了!
我也不是随随便便,说走就走的勇士,当然是先找好了工作啦!
毕竟我是个毫无存款的月光族,连寂寞侯都没能阻止我花钱。
等等,我怎么又想起这混蛋了。
我用力的甩了甩头,掏出手机雄赳赳气昂昂的往紫耀天/朝有限公司。虽然这个公司的CEO六祸苍龙以前有不少黑历史,不过看在他开的薪资高,又包吃包住的情况下,我愣是跟对方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嘛,俗话说‘衣是人之威,钱是人之胆’,只要有钱什么都不是问题。
入职的第二天。
我从一米八的双人床起来,美美的吃了个早餐,带上钱包手机准备上班。
然而我一开门。
一个面色苍白,扎着贤惠低尾辫的男人站在我门口,特别平静的看着我,“咳……早。”
卧槽见鬼了!我猛的关上门,木门撞在门框上“砰”的一声特别响。
我在门后深呼吸冷静了三秒钟,打开门。
还是那张双略带愁意的眼神,还是那副虚弱的要死的面色。他一脸习以为常的平静:“冷静下来了吗?”
我压制在内心的暴脾气瞬间就压不住了。
我一把把寂寞侯按在墙上,没头没尾的甩出一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