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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阿云杀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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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宁不屈从她当过县令的阿爹处听来的故事。登州有个叫阿云的女孩,自幼丧父依靠叔父家长大。

长至豆蔻之年,出落得亭亭玉立,她娘却因病去了。他叔父见着貌美侄女落在了他手里,跟又老又丑的街坊韦大郎一拍即合,忙不迭就将她许过去换得大笔钱财。

这对一个妙龄少女来说,无疑是灭顶般打击。阿云看上去柔柔弱弱,内里却刚烈得很——不是要强逼她成婚么?那她便杀了那男人,毁了这桩婚事!

阿云挑了个月黑风高夜,潜入韦家,举刀便砍。奈何第一次杀人没经验,这一砍不仅没砍中,反倒是惊了她那“未婚夫”韦大郎。

两人一追一躲,她铤而走险的一搏,最终不过换得韦大郎一截儿小指头没了。

之后的故事便意兴阑珊,韦大郎报案,阿云主动自首,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知县按照刑律,以妻杀夫的罪名判了处斩。再按照程序上报核实,一条小命眼看就快没了。

转折发生在当时的知府身上,许知府经验老道,常怀爱民之心。拿着阿云案的卷宗翻来覆去,终于让他逮着一个点来:

当时阿云叔父见钱眼开,许婚之时还未过她娘孝期呐!按当朝律法,母服未除不得成亲嘛,阿云与韦大郎这时候便算不得夫妻。也就是说,阿云杀韦大郎根本算不得妻杀夫,不该索了她的命!

充其量,阿云也算是个预谋杀人未遂,又有自首情节,判个三年徒刑就是罪刑相适应了。

不过这事儿他说了还不算,人命大案须得层层上报,从刑部到大理寺再到恭请圣裁,朝堂为阿云到底构不构成妻杀夫争论不休。

宁不屈将这一段辩论写得针锋相对言辞犀利,孟夫子看得直呼过瘾。

昂首再看宁不屈时,眼神已然变得炽热,这小娘子,果然有几分本事!

这案子不仅写得跌宕起伏,相关的律法条文贯穿其中亦不突兀,更借着朝堂争论向众人阐述了对律法的详细理解,可谓是真正寓教于乐的绝佳话本。

只是还有些细节需要处理,情节衔接还不够流畅,孟明受端祥片刻提笔便开始勾勾画画。

他这人虽然随性,但真要干活儿了也是一点也不含糊,之后的日子就顺势在赵家住了下来,在院里支了张小桌,和宁不屈就着这一寸小天地废寝忘食改文稿。

因而宁不屈除却每日花两个时辰教一教几个女学生外,其余时间一并扑在《以案讲律》上。孟先生远游几十载阅历远比她丰富多了,人又独树一帜,她每每与之相处便觉得能汲取不少墨水。

这两人都不着调,赵惟明可不能饿着自己娘子。尤其是最近宁娘开始胸口疼,胃口也随之减弱。

他急得不行,变着花样给她弄吃的,蜂蜜肉脯、核桃糕、芝麻丸,专挑这些做好后可以装罐存放些时日的给二人送过去。

这日见着两人聚精会神对坐探讨,他便知宁娘又许久没起身活动过了,随即蒸了两碗鲈鱼蒸蛋端过来凑热闹。

这本书他一开始也是跟着宁娘一起编纂的,孟眀受来之后添了不少案情素材,他他也时常搭把手。就是当夫子当惯了,看着这些技痒,灵机一动地提议她们可以每写一个故事,便可以后边出题,比如问主人公财产归谁?犯了何罪,是判绞刑还是徒刑?

宁不屈和孟明受听着不由得脑中试想一番,齐齐打了个冷颤。眼前人简直比鬼还可怕比酷吏还会搜刮,真是恨不得将知识以一种上刑的方式刻在每个人的脑子里。

赵惟明自个儿不觉得,还在那儿神采奕奕地评判这地方最好出个综合题,让难度逐渐升阶,结果便被宁孟二人联手给推了出去。他可委屈,好好地过来送吃的怎么又遭嫌弃了?

“《以案讲律》这等毫无生趣的名字也是他取得罢。”孟明受直摇头,“宁娘如何受得了他这般性子的?”还容忍他糟蹋好书,哎。

“郎君只是严谨了些,倒也算不得无趣。”有趣又可爱的一面皆藏在她的眼睛里。

孟明受摇摇头,他虽然有义妹一大串,却没体验过于飞之乐,实在不懂这般灵气十足的小娘子如何能跟赵家小子琴瑟和鸣的。只不停感慨,宁娘怎么不是男子呢?让他心仪的学生从来都可遇不可求啊!

不过即使不是男子,他也有办法,轻车熟路开口:“宁小娘子,你可愿做我孟某人第二十八个义妹?”

再次路过的赵惟明:“……”

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吐槽夫子义妹竟已有二十七个之多,还是吐槽他转头就想让宁娘跟他差了个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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