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跃尘感觉自己做了很多梦。
梦中的场景模糊不清,仿佛初学者操控下的摄影机镜头,画面时而近,时而远,时而剧烈摇晃,时而过度曝光。
睁大眼睛,寻不到一丝清明,伸出双臂,抓不住片刻清晰,他大汗淋漓,一腔急火几欲攻心,却突感有只冰凉的手落在额头上。
窗外是明媚的黄,光线明亮却并不刺眼,或许是因为纱帘拉着,又或许是因为头太疼的缘故。
有人坐在床畔,将他小心扶起:“起来喝点水。”
温热的杯口凑到唇边,柯跃尘微微合着眼,还没完全清醒:“什么时候了?”
“十一点过。”易垒抹掉他鼻尖上的汗,“再睡一会儿。”
水是咸的,透着淡淡的酸苦,吞咽的时候扎嗓子,柯跃尘喝得直皱眉。
可随着针刺般的疼痛,思绪也一点一点明晰起来。
差不多两小时前,他昏昏沉沉地站在自家门口,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看到易垒从门外闯进来,将于冬林往外推。
于冬林赖在楼梯上大喊,你爸不知道我来;易垒闷声不应;于冬林又说,我是背着他偷偷来给你送钱的。
易垒好像说了什么,但柯跃尘没听清,因为他的大脑突然变得很沉,沉得无法用脖子和双腿支撑,沉得就快要脱离身体。
闭眼前一秒,他恍惚看到易垒调转身形,朝着自己飞奔过来,然后记忆就像被风吹灭的烛火一样戛然而止了。
“有没有扭到哪里?”易垒将手伸进被子,轻轻揉着柯跃尘的腰,“今天温度低,你还发着烧,不该站在外面吹风。”
根据断档的记忆推测,后来他应该是晕倒了,而此刻却没感觉到身上有额外的磕伤,大概是易垒在倒地前接住了他。
可思绪至此,柯跃尘非但不感动,反而毫不留情地把腰上那只手撵出被窝,然后板起脸,闭上眼,歪倒在床头上。
耳边是杯盖被拧紧的摩擦声,身边的重量却没变,那人既不走,也不发出任何声响,像在听候他的发落。
大概过了半分钟,柯跃尘才眯缝起两只眼:“把你手机拿过来。”
短短一句话,带着呼之欲出的愤怒。
蹊跷的是,大少爷竟不为所动,不知是没听出来,还是真的心有惊雷却面如平湖,只是抬头看着他,像忌惮,更像试探。
“拿过来!”柯跃尘低喝道,因为用力过度导致气息不稳,紧跟着发出几声闷咳。
但凡对他有点了解的,都能看出来这是真的动怒了,更何况旁边坐着的那条“肚子里的蛔虫”。
方才还一脸老成持重的大律师立刻倾身过来,一边抓住他的手,一边轻拍他后背:“你别着急,章婷那边我已经打电话问过了,她也没有张萌萌的联系方式。”
他倒是机灵,想用一招偷天换日来瞒天过海,只可惜在柯跃尘眼里,这叫秋后的蚂蚱——最后一蹦。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心思这么重呢?”
话音刚落,易垒的脸像一只风干的纸面具那样,迅速衰败至惨白,他既不解释,也不掩饰,就那样愣愣地望着柯跃尘,像是默认了。
“别以为不说话我就拿你没办法。”柯跃尘不打算放过他,开门见山地问道,“小月是怎么回事?”
然后不等对方回答,他又眼疾手快地补充了一句:“你不说,我就亲自去一趟北京,找博爱儿童福利院的王院长,说到做到。”
柯跃尘心里的这股无名火并非无中生有。
早上他偷窥大律师的手机,从王院长那里看到关于小月的消息,可往上翻的时候却发现,没有以前的聊天记录——被人顾意删掉了。
联想到前几天,易垒主动把手机送到他面前的举动,柯跃尘猛然意识到,这是此地无银的毁尸灭迹——那个人必然有事瞒他。
当机立断地,他拨打语音电话过去,得知王院长竟是北京某儿童福利院的院长,对方只告知易律师有苦衷,其他的不愿多说。
本来柯跃尘心中纠结着的是心疼和疑惑,可后来经于冬林一搅和,他恍然察觉,易垒还有别的事瞒着他。
在感情中他向来坦荡,无论是肉/体有过夫妻之实的曾经,还是灵魂逐渐趋于同步的现在,只因认定了对方是爱人,是知己。
可反观易垒,如今面对他依然藏头露尾,鬼鬼祟祟,并妄想蒙混过关,于是那点心疼顷刻间便被怒火取而代之了。
好在大少爷还算识相,没继续火上浇油。
“你还记得“牛奶”吗?”
“牛奶”是当年他俩一起捡的小奶猫,柯跃尘当然记得。
那段时间,他的心思除了用在易垒身上,剩下的几乎都给了“牛奶”,以至于后来将“心头肉”送养的时候,心中是万般的不情愿。
“‘牛奶’怎么了?”柯跃尘问。
“小月就是我的‘牛奶’。”易垒说。
柯跃尘的大脑以雷光闪电之速接收了这句话,随之而来的却是山呼海啸般的震惊。
当年他把“橙汁”捡回家的时候,村里就有人在背后嚼舌根,说他家连人都自身难保了,竟然还要再养一只畜生。
那时候柯跃尘的想法是,就算畜生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它死,况且一只小狗而已,能有多难养。
包括后来捡“牛奶”,他也是抱着同样的想法。
只是没想到,易少爷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你......竟然捡了个大活人?”
“不能见死不救。”易垒朝他笑了一下,“你说的。”
好吧,柯跃尘承认,他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按理说,前几天张军告诉他易垒在北京居无定所的时候,他就该想到这个女儿存在的真实性,可当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真是太蠢了。
听王院长的意思,小月虽是捡来的,可易垒对她却像亲生女儿一样上心,柯跃尘觉得大少爷有收养小月的打算。
“那手续你要怎么办?”
易律师不会不知道,法律明文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要与被收养人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那人不答,起身将一只靠枕垫在他背后:“你怎么不关心我有没有结过婚?”
“啊......你结婚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