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韵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一顿苦求,他才看在昔日的一点兄妹之情上放过她、放过沈家。但他就连放过也要剜人血肉,她辛苦十月才生下的孩子,她的骨血,他就这样轻飘飘想要走一个。
她就不该不管不顾,没同沈修商量一句,就在将要临盆之际出来见他。
“清韵,你知不知道,靖王的孩子很聪明,眉目生得很像靖王殿下。”
他见她犹豫,笑着如同在和她闲话家常。他也知道她的隐恨、她的遗憾。
“你这辈子已经无缘做靖王妃了,但你不想让自己的女儿有这个机会,替你完成这份心愿吗?”
他说的话实在过于轻浮浅薄了,她在乎的怎可能只是那个靖王。
她在意的分明是俊逸有才的夫君、尊荣华贵的身份,而那个靖王的儿子,他什么都没有,她怎还会在乎。她大哥居然以为她只在乎靖王,拿这话想来说动她。
曾经风光的林氏已是她的污秽,她就连那个“林”字都不敢说,在众人跟前也要冠夫姓,让众人唤她沈夫人。
她唯恐被他人得知身份,得知她曾因家族牵连沦落过风月之地。
他轻视她沦落至风月地时所经历的诸多酸楚,居然还妄图用年少时那点浅薄的儿女情长打动她。
他虽说动不了她,但林清韵明白眼下要想脱身,只能舍下一个女儿了。
她不知她大哥背后究竟组织了多大的势力,但至少能保住她女儿的吃穿吧。权当是真的借女儿来完成当初的旧梦,舍个女儿来保全自身,权当是她欠林氏的。
林清韵思来想去,两个女儿那般像,舍下哪个好似都无区别。但她记着,其中有个女儿的左肩膀上长了颗朱砂痣。
光洁的皮肤上忽然多个痣,就像是一匹月光白绢上被烛火烫出个洞,整个绢布都跟着毁了,算不上价。
还是把这个女儿交出去吧。林清韵记得清清楚楚,沈婳音不是出于意外才遗失的,她是有意被她交托出去的。
她嫌那被烫出的朱砂痣碍眼,提前舍了那个女儿,舍下了那个王好好。
她刚把孩子交托出去时,就听闻屋外传来刀剑的动静。
林清韵惊恐起来,她大哥只是冷冷吩咐道:“他们追得倒还挺快。来人,先送三小姐平安离开。”
她在一帮守卫的护卫下逃了出去,在沿路上甚至都想好了回去该对沈修交代的说辞。沈修以为她在见娘家的故人时遭遇匪徒、慌忙逃窜下才丢了个女儿。
他们之后也派人在沿路上多番找寻过,但终究是一无所获。最后只能是认为那些匪徒歹毒,把他们刚出生的女儿杀害了,不见尸首。
她本以为一切就该这么结束了,但终究还是她天真。当年答应会放沈家一马的大哥终究还是把精绝帮拉下了水,当年被她交出去的女儿,阴差阳错下又回来了。
她回来了,但她不能告知她当初的真相,她不能说她是被她主动舍下的。母女之间总该留脸面,她总要为自己留点脸面的。
那个寻回来的沈婳音,如今早已是王好好了。她细细瞧她,怎么瞧都觉得那不是自己的女儿。
她的女儿不会过着清贫吃苦的日子,不会生着粗鄙人才有的手茧与大脚,不会在富贵日子要来时,说自己无意寻富贵,只想要自在随心。
她不能彻底理解王好好拒绝平阳王的做法,但却足够理解庆王府的反应。说到底还是因为她们没有好娘家啊,她们早就没有显贵的身份了。
那些皇亲国戚、士家大族,哪个不讲究门当户对、强强联手来为自己保荣华富贵。
平白无故往下找,不但是浪费了可用联姻换来的好处,还得忍着一个吃穿用度、见识眼界处处与自己不同的外人。
王好好这种闲云野鹤、成天在外抛头露面悬壶济世的女人,在他们眼中反跟怪物似的,没有一点闺中女儿的安分。
莫怪庆王府里的人阻拦,如果换作是她,她也要拦。
说到底还是因为林氏没落了,如果她的娘家还在,她的女儿应该过着最尊贵的日子。那些京城显贵家的公子,都要排着队只为能求见她们一面。
怎至于沦落江湖,沦落至此……
林清韵想到这里,不免又伤神悲戚起来。但好在今时不同往日了,她的大哥已经举了足够大的事。
江湖中显赫的门派都是他的盟友,朝廷内许多命官成了他的爪牙,甚至萧国都在暗中助他。他万事俱备,就差一缕东风点燃柴火了。
与其永远沦落江湖,让她的女儿这般磋磨,倒不如放手一搏,富贵险中求。
何况他为了让她安心,早就对她坦白了自己手上的筹码。只要她把女儿交出去,过往的荣光,林氏的荣光王妃的荣光,都要回来了。
林清韵打定主意后,默默从里间的木柜中寻出了那支牡丹金钗,把它簪在了沈婳伊的发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