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歌不太喜欢过夏天,因为热得只能待在家里。
总觉得夏天拥有最适合细菌生长的温度,窗外的树绿到有种蓬勃之感,但与此同时在一些看不见的地方,菌群在温床上蔓延滋生。
夏季是最明媚最生机的时候,却让她感受到隐藏的颓靡和腐朽。
它不适合午睡,睡的时间再短都会让大脑昏沉难以呼吸。就算能吃冰淇淋缓解,那种眼睛发肿的不适感依然无法散去。
它不适合奔跑,甚至不适合站立。即使穿着最轻便的衣服,在户外也感到粘稠。然而长时间停留在闭塞的室内也不好受,空调带来干燥,全天的阳光都刺眼。
李安歌受不了这样的夏天,唯一能做的事是寻找接触冰凉的东西,然后躺着。
她和宋叶山的感情在这个季节步入正轨,正是无所事事的时候,她们迫切地想离开这个季节,一直往西边的高原去,那里有雪山和草地,在八月也能穿上羽绒服。
由于对自己的车技没有信心,决定还是跟着旅行团走。出发是八月中旬,她们在一片无事可做的寂静中,等候着能暂时离开的日子。
不过有一件事很好,就是隔三差五会下雨。秋冬很少会有雨了,一年的雨都积攒到这时候来落掉。
一下雨她就兴奋,缠绕在身上的靡靡之气被雨水隔空洗刷殆尽。还有,一下雨她就想和宋叶山接吻。
一起吃到好吃的东西的时候,一起在沙发上睡着又醒来的时候,一起听着雨声接吻的时候,李安歌喜欢对宋叶山说:“我们这样好幸福,真的。”
幸福是什么,她说不出来,但她可以在某些时候某些场景,坚定地看到幸福的样子。
可能“幸福”是一个有点土的词,已经被说烂了。门上贴的春节对联里就有“幸福”,看见这两个字就能联想到灯笼、鞭炮、四世同堂的合照。
但轮到她想用“幸福”来形容自己和宋叶山待在一块的感受时,才发现好像除了它,没有别的词能概括得那么精准,那么动人。
李安歌常常思考,为什么和宋叶山待在一起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宋叶山还是喜欢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她。她想组织出宋叶山喜欢的答案,来抚平她的不安。
她小时候有一支特别喜欢的钢笔,但现在甚至记不起它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
其实她很少用钢笔写字,因为用钢笔的时候手总是蹭上墨水,洗笔换墨也很麻烦。但她喜欢那只笔在手里沉甸甸的重量,它的金属外壳和笔头,让李安歌爱不释手。
因为太怕失去那只笔,那段时间她总是把它带着,就揣在衣服或者裤子兜里,隔一会就要去摸摸它还在不在。
但结果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大约过了一两个月那只笔就不见了。她很长一段时间都想不通,为什么已经那么认真地呵护,钢笔还是会弄丢。
反而是一些不时时带在身上的东西,可以陪伴很久很久。
李安歌觉得宋叶山对自己的喜欢,就像她曾经对这只钢笔的态度。
所以她会耐心地一遍一遍对宋叶山确认,一次一次回答她的问题,来让她知道自己不会无缘无故地丢失。
在走之前还有一件大事是送别景年。
红河县的火车站只有一个站台,现在不像电视上演的追着火车跑,好像没有票都进不了站。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试一试,到时候景年会不会说:“如果你想我留下来,我就留下来!”
能把人联结起来的东西太多了,更何况景年只是进个省城,大约三百公里,动车两个小时就能到。
她大学出校门去市中心玩,还不是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地铁。没毕业跟景年天各一方的时候,还不是至少半年才见一次面。
所以送她走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她得承认自己心里有点伤心难过,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离别的条件反射。
景年不喜欢拿太多东西,大件行李直接邮过去了。
“小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