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用这样的忙碌去忘记所有的曾经。
逃避。
这也许是我做的最多的事情了。
其实,在这最后的时候,我亦是无法忘记这所有的曾经,这个想法在我内心不断的纠缠,亦是永远。
当莎莎第一次站在我面前对我微笑的时候,我想,我就已经喜欢上她了。那天我和小宋、李波在学校里开的一家小餐馆里吃饭,莎莎当时在里面做服务员,挣些零花钱。吃饭的时候李波和小宋一直灌我酒,我傻西西就在那喝,全然忘记了自己压根没酒量的这个事情,后来我喝的头晕脑胀,胃里一阵阵往上翻,狼狈的跑到了洗手间里一直吐,等我抬起头时,看见身边的女孩对我好看的笑着,递给我几张面巾纸,瞬间就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似乎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我无意中从李波口中得知女孩的名字:莎莎,美丽且温柔,笑起来的时候有小小的酒窝,给人甜甜的感觉。
我想我迷上她了。
(002)
至此之后,我亦是常常来这个饭店,哪怕人满的时候,我也是在门口站着,静静的看着她,之后离开。
亦是不敢上前去说一句话。
后来这件事被李波和小宋这两妖孽知道了,两人嘲笑了我好久,说平时跟一老虎天不怕地不怕,今儿怎么变一小丫头了?我气的满脸通红,却不再言语,心里反复的咒骂着我这两损友。
最后这两妖孽还是千方百计的帮我弄到了莎莎的手机号和□□号,当两人把两串数字放到我面前时,我激动的握了两人的手,把两人握的“嗷嗷”叫唤。
看,我多有诚意的感谢了这两妖孽。
我用着无数电影里老套的情节,不断的给莎莎发着短信:有时是提醒天气变化,有时是一个小笑话,有时仅仅是一个问候。我是真的陷进去,出不来了。
(003)
我是在外面租的房子,小宋这丫头住我楼上,于是,我所有的动作都被她知晓,之后加工,弄成艺术体裁,画成画,卖给杂志社,用她稿费的百分之零点零一给我买棒棒糖吃,在我吃的时候叫来李波,面无表情的说:“这就叫情痴(吃),箫凌这孩子已经傻了。”
是,我是傻了。我不管每天莎莎是否回复我都一直给她发短信,平时还叫她的舍友帮我把给她买的东西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