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的脑海中就这样转过一人:他一头金发随风飘荡,额下有时胡子拉杂,但一出家门便总是风度翩翩,华丽优美,除非醉酒,否则便时时刻刻体现出一股优雅浪漫的气质。亚瑟的贴面礼就是从他处借鉴而来。亚瑟不喜欢贴面礼,但有时为了表达更加丰厚的感激之情便会用上一些。
这人便是弗朗西斯.波诺佛瓦公爵,格瑞特最大奢侈品集团路易.郎克宁的最大股东,同时也是格民盟本次竞选党主卝席的有力候选人之一。
当然,他还是亚瑟.柯克兰的旧情人。
亚瑟不曾知道同花俱卝乐卝部,自然也无法知晓弗朗西斯是否也是俱卝乐卝部成员。
若要确认倒也容易——他父亲恐怕知道,只是婚事尚未着落,他也不便与父亲提起自己正想着还有这样一条路。
如此他便只能找赛伦斯确认结果。
赛伦斯:“啊,你说弗朗西斯.波诺佛瓦?他们家当然是同花俱卝乐卝部的成员了。”
有此话,其他的便什么也不用说了。亚瑟挂断电话,心头就像是落了块沉重的大石,路有了,却不是条好路。
弗朗西斯可求,但弗朗西斯果真是是比伊万更合适的沟通人吗?亦或是弗朗西斯比伊万更有权势?
亚瑟心里清楚恐怕两者都不是,而是——感情。
他陡然一惊,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似乎又在被唤起,往事历历在目,自己与弗朗西斯已经拭去的情谊像潮水一般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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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与弗朗西斯自小就读同一所贵卝族学校,但起初两人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弗朗西斯自小卝便是学校里的大人物,走到哪里都有人前呼后拥,小学时候更是一干人中的领袖。
而那时候,亚瑟却只是个呆在角落里的野小子。
这倒并不是因为亚瑟穷,或者被人排挤了,又或者太过于孤僻而与谁都无法相处,而只是因为他小时候有个奇怪的爱好——观察蚂蚁。
每到下课,他便踩着点跑出教室门,来到院中的槐树下寻找黑色尤物的影踪,不听见上课铃卝声绝不回去。次数多了,旁人自然有闲言碎语。有说亚瑟呆头呆脑的;有说他中了魔的;还有的说他恐怕是失恋了,人就傻了。
当时的弗朗西斯正巧坐在对着树的窗户旁,就这样一边听着别人的指摘,一边默默关注亚瑟.柯克兰。
亚瑟回想起和弗朗西斯的第一次说话,也是在那棵树下。
那天不知怎的,他的眼前就多了一个人,听见一声敞亮的呼唤后,他见到来者虽与自己一样只是个孩子,却自有一番潇洒气质,柔软的金发在耳边飘荡,蓝宝石般的眼睛熠熠生辉,正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弗朗西斯.波诺佛瓦。
弗朗西斯嘴角勾过一丝神气的微笑,双臂优雅环于胸前,“亚瑟.柯克兰,你很特别啊,上课铃卝声都响了也不见你进教室,是专门等着哥哥来找你吗~”
亚瑟至今都记得他那从小就体现出来的优雅模样,他总喜欢自称哥哥,他比亚瑟年长三岁,也确实是亚瑟的哥哥辈。
“真的吗!?”当时的亚瑟知道自己错过了上课后涨红了脸,赶忙起身拍去身上的泥土,“我这就去,谢谢你!”说完直接擦着弗朗西斯而过,却是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此人是谁。
亚瑟现在想来,只觉自己当时确实是过于憨愚。弗朗西斯的容貌和名声在学校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个五年级的学生。亚瑟他怎能没有注意到,一个五年级的学生,怎么会知道二年级的他还没回班,又单独来催促他回去上课呢?
二年级和五年级的校舍可隔着偌大一个球场。
亚瑟也是直到两人在一起后才知道,弗朗西斯早就盯上了自己——那天他也没去上课,就盯在一旁观察亚瑟。弗朗西斯本是想看看这亚瑟.柯克兰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而后上来吓他一跳,拦着他不让他去上课,好戏弄他一番。反正他弗朗西斯是想不去上课就可以不去之人,逃课并无所谓。
却没想到亚瑟居然忘我得连铃卝声也没有听见。
弗兰西斯来提醒他,他居然也不见弗朗西斯一眼,只说了谢谢,就这般擦肩而过?
好小子,这让弗朗西斯更加记住他了。
弗朗西斯事后曾提起此事,笑称亚瑟对自己的态度和他一双翡翠般的眼睛一样吸引人,“那双美丽的眼睛啊,盯什么蚂蚁呢,就该盯着我啊~”他如此意犹未尽地回味。
亚瑟又想起这句话来,他给自己脑门上来上一记,嘲笑自己:“事情都已过去,回忆又有什么用?”何况现在的他想起此话,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心跳害羞了。
而他和弗朗西斯是在九年级时走到的一起,约莫是在15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