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母异父的弟弟比许袂小八岁,被宠得相当顽劣,喊他“拖油瓶哥哥”,故意在他的作业本乱涂乱画,把番茄酱倒在他的白校服上。
许袂从前在镇中是屹立不倒的第一名,镇上出了名的读书苗子,可他的初中同学们也基本不学习,最后能上普高的只有屈指可数那么几个。
而许袂考上了神圣的三中,这里又哪有一个不是读书苗子,而且个个都是城市家长拿时间心血真金白银捧出来的,大家都在比谁的起跑线划得更前面。
许袂只有许袂自己,三中实行走班制,按大考成绩分班,第一个学期的期中考成绩出来,他从入学的三班掉到了八班。成绩单被弟弟偷出来放到茶几上,继父貌似无意地拿起来“啧”了一声,脸上每一根神经都带出不屑来。
他在房间修订错题的时候,听到继父抱弟弟在膝盖上,大声说笑的声音。
“我们聪聪以后上了高中要考第几名?”
“第一名!”
后来许袂在学校附近的旧楼里独自租房住到现在,他其实应该感恩,毕竟这笔钱也是继父出的。
他在这个城市同样没有朋友,身边的同学早已形成了固定的圈子,换班制度更让人怀疑,现在的同班同学,两个月后还会不会是同班同学。如果渴望进步,把时间浪费在人际关系上似乎是无益的,而许袂最担心的就是在八班长待下去。
他这股拼命想脱离现集体的劲也被看在眼里,多让人不爽。谁不用功?把用功表现得过于明显,就算考得好似乎也不让人佩服。
有人出手阔绰,赢了篮球赛请全班奶茶,他没喝过,迟疑一瞬便被人看出来。
“怎么许袂,没喝过奶茶啊?”
花十几块买一杯饮料是不符合许袂消费理念的事,但那天他压抑许久,才会在放学后神使鬼差般,走到附近那家生意红火的奶茶店门口。
少年规矩地背着双肩书包,站在店面门口看饮品单,店员站在里间流理台整理材料,他暗自希冀她能在里面多待一会,但里间的人用余光扫见他,很快就出来了。
“请问要什么?”
他还没想好,抬起头,猝不及防就和那双光华灿烂的眸子对上了。
那是一双类猫科动物的眼睛,总是冷淡慵懒地瞧着人看,好像什么时候都带着一点厌倦和满不在乎的神气,野性难驯的感觉。
彼时金乌西坠,她和他都被笼罩在夕照的美丽下,她极浓密极长的睫毛,随着她眨眼的细微动作,像振翅欲飞的蝴蝶一样颤动着。夕阳为其镀上了一层闪耀的金边。
那一瞬间,十五岁的许袂有种很奇异的感觉,好像有一串蝴蝶横冲直撞,不讲道理地飞进了他心里。
也许不讲道理的,只是青春期的荷尔蒙而已。
从那一天起,她就成了他脑中的鬼魅。
许袂有时候也会想,到底是什么,让她在他的思想里留下了长达两年之久的痕迹?
只是因为长相,对一个漂亮女孩一见钟情么,好像不至于,最开始应该只是好奇而已。
周曼侬身上有一种正在痛苦的气息,不是无病呻吟的厌世,而是你确实能感受到她正处于某种近乎绝望的困境当中,那种浓重的疲倦感出现在任何人身上都很正常,但在一个美得像油画的女孩身上,就让人情不自禁为她勾画身世。
也许世上所有感情追根溯源,都是从那么一点好奇心开始。
没过多久,周曼侬就不再在那家奶茶店打工了,可奇怪的是,许袂后来还遇见过她几次。
在一个有几百万常住人口的城市,茫茫人海之中,不得不说,这也可以称之为一个日常的奇迹。
一次是去年的清明节,许袂路过产业园旧址,不经意的一瞥,他已经走过了几步,又折返回来。
那是一堵颓废朴旧的矮灰墙,无论多么华美的现代化大都市,都有这样无人在意的破败犄角,曝晒的太阳下,女孩手拿调色板和笔刷在墙上涂鸦,姿态大刀阔斧潇洒肆意,脚边放着几罐颜料和洗笔的水桶。
许袂不知自己以几乎不变的姿势,在楼群的阴影里站了很久,旁观了她为这堵墙改头换面的全过程。
似乎从来没有哪个清明节的天气这么好,她的头发丝都被照耀得金光闪闪。身穿一件军绿色连帽开衫,因为被晒得热了,外套敞开松松垮垮地半挂在身上,里面是一件乳白色背心,露出圆润的肩头和半截胳膊。
这穿着也和暴露一点不沾边,但性感本身,其实和衣料多少无关。她顶着无遮蔽的太阳作画,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抬手画画时外套不住往下掉,一点油彩沾到了她的脸上……
还有一次,是在沃尔玛超市。
许袂当时正在采购生活用品,正计算着卫生纸的折扣哪个划算,一转头在食品区看见了她。
那天,女孩两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脸上没有表情,眼里满是冷漠倦怠的神气,没推购物车,看不出是要买什么。
后来进了在做试吃促销的面包区,许袂隔着一段距离,看她把所有试吃品尝了个遍,导购员的脸色已经很不好,但她仍是什么也没买。
他情不自禁跟上她的脚步,跟着她到了下一个能试吃的食品区,再下一个……而一直到了付账的地方,她也没买任何东西,两手空空直接走了。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许袂对她的好奇心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什么样的女孩,每次看见她都在打工,却要靠超市试吃来解决午饭?
假期结束返校,许袂拖着行李箱回到自己这两年来在泷川的住处——学校附近筒子楼里租的一室一厅。
自从三中扩招生源,新宿舍又还没建成,学校的宿舍床位一直紧缺。错过了申宿舍的最佳时间,许袂只能在校外租房住。
其实后来也不是没有申宿舍的机会,许袂也情愿,但伍月坚持“租房住清净”,直接跟房东续租到了高考后。
而每当她要提醒许袂也欠着继父的恩,自己为他忍辱负重的时候,这都是不可不提的一笔。
没关系,他总有一天会还清的。
“不是,你为什么要买这个啊?”徐凯大惑不解,“之前没见你喜欢听音乐啊,而且现在的手机不都能听音乐吗?而且就算你要买walkman,为什么不买最新型号的,MP3MP4更好用啊。”
许袂专门来借徐凯家的电脑,是为了网购一台几年前发售的索尼便携式CD机,近十年来电子产品技术革新相当快,MP3早已迅速取代了磁带和CD的地位,更不必说现在很多手机都可以下载音乐文件了。
徐凯知道许袂对这些应该是不太懂,依他对许袂的固有印象,他更相信许袂买这个是为了用来练英语听力。
“其实你不如买个MP3,用电脑传你想听的音频就可以了,CD机的话,你还要再花钱买CD。”
“不,就要这个。”
然后,他又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张CD,里面只有一首歌,反反复复地循环着。那首歌名叫《Tim McGraw》,是周曼侬在月牙塘边分享给他的。
他在这时发现音乐的魅力,可以瞬间把人从当下带回到过去的那个场景当中。
周曼侬没有再联系过他,这一点不出许袂的意料之外,他尝试拨过一次她的号码,没有接通,但也并不因此感到十分失落。
冥冥之中有种预感,他知道他们会再相见,就像从前一样,城市的路口转角,不期而遇的邂逅,没有理由,命运会牵引着该相遇的人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