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那套房子如今只得一个屋壳,前院倒是栽种了一棵巨型纯银的树,枝头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地绽放金属花,日光下璀璨金光,月光下诡异银光,花孔做了设计,往下流香水,整个屋子被宜人清香笼罩。
戎玉怡很后悔当初没有点头搬进这套房子,否则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将房子卖掉,研究生也不用读了,卖房的这笔巨款足以支撑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戎玉怡越想越后悔,第二年就应该出走,房本不动产什么的动不了,金银首饰也能变卖,加上那一堆百达翡丽,她何必读什么书?整日在实验室里杀老鼠杀到麻木,难道是她想要的生活?
可惜,事过境迁,如今没有任何必须搬家的理由,这三年戎玉怡住在这小公寓中,热闹,离学校近,离墓地也近。
戎玉怡不时便会去墓地露宿,在坟前写作业、看书、睡觉。此处清静,能刺激大脑皮层的活跃,有助于思考。
换了一身舒适的衣服,戎玉怡来到餐桌旁,打开热气腾腾的快餐,并瞪着眼前破碎的百达翡丽。
半晌还是泄气,在衣帽间柜子里找到一个几百块的手表盒子,慭慭然把百达翡丽装进去。
公寓附近有家老字号钟表铺,戎玉怡光顾过几次,都是替温铩羽去的。每回她都肉痛上到几十万下到十几万的表被这么毁掉,就算再不开心要砸东西发泄,也别跟钱过不去啊。
温铩羽却只摸摸她脑袋,笑着说不是砸的,他脾气没那么坏,就算坏,也没那么气急败坏到跟手表过不去。
戎玉怡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他挺坏的,茶瓜送饭,好人有限,温铩羽的坏没有道德底线,人称外号瘟神,去哪里衰哪里,只旺他自己。
戎玉怡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如此好运,好到假若死神一刀镰子横扫过来,恰逢他刚好弯腰捡钱的那种幸运。
好在命短。
相信不是她一个人这么想的。戎玉怡腹诽。不过后来戎玉怡后悔这么想了。
再后来的后来,戎玉怡不由得心想,这人的而且确真如他所说的……
命硬,硬到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