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疼痛刻骨铭心,可疼痛过后,是漫长的恍惚朦胧,奚瞳觉得自己的体温一点点散去,身子也越来越轻。
当她从城墙坠落之时,她分明看见赵臻朝她伸过来一只手,他的眼睛那么红,而且……似乎有泪。
赵臻,他当时在想什么呢?
他为什么要拉住她?又为什么流泪?
她和他明明是刻骨相恨的仇人。
所以……为什么……
她靠着那横颈一剑,位列仙班。在天庭兢兢业业五百年,拿到神君之位成为了她的阶段性重大目标。
可太白金星总说她心有挂碍,修不得正果,说她离做神君总差三分通透。
奚瞳打小就争强好胜,十分不服气:“我差在哪里,我这么勤奋,每日天不亮我就去南天门打八段锦,吸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丰富精神,滋养内丹,放眼天庭,就连那个鸡……”
“咳咳……”
“就连那个司晨仙君都没我起得早。凭什么我成不了神君?!”
太白金星摸一把他的长胡子:“神仙之道,首修忘情。丫头,你忘了吗?”
“我……”
奚瞳刚要呛声,却被太白金星打断:“你此时脑袋里,难道空无一人?”
奚瞳猛地怔住,忘情二字一出,她便不由自主想起了被她打得满身是血,却冲她冷笑的赵臻。
奚瞳垂下了眼眸:“我只是对他……有些好奇……”
太白金星拿起他的拂尘,搭到他的臂弯里,施施然走了。
云雾之中飘来一句话:“大道忘情,并非无情,丫头,你啊还早着呢。”
次日,她便去找了司命仙娥,去兑那还欠着的一世凡劫。
赵臻……赵臻……这一世,别再做仇人……
……
虹州州府槐城的城门处,一辆华贵马车慢悠悠驶进来。
华盖之下,布幔微风舞动,引得百姓纷纷驻足观看。
这是如今常见的富贵人家的马车制式,叫做香衣辇。
或许乱世太过凄苦,人们便喜欢看一些美丽之物,以寻求内心的慰藉。而女子少有抛头露面,故而在外行走的男子,他们的貌美和飘逸,被视作美德。
这种风气之下,原先只有高门命妇或者世家女眷所乘的香衣辇,逐渐成为了男子们的代步工具。
寻常香衣辇往往用的是淡彩薄纱做帷,华盖之下配有珠帘,而帷幔之中往往放置花果熏香,风来帘动,暗香阵阵,引人遐思,更对车上的公子产生不可抑制的窥视之欲,若公子面容清正,仰慕便很容易油然而生。
现下盈国许多有名的世家公子,便是以这种方式出头的。
然则眼前这驾香衣辇却不同。
用了佛头青的绸布做帐,华盖四角缀了金铎,走近之时,可以嗅到当中的檀香。
庄重肃然之中,又有些神性。与之相比,既往香衣辇,属实妖艳了。
此时车上的两名男子并不知百姓们正睁着一双双星星眼探头望着他们,当中一人将一条腿搭在坐台上,姿势豪放地吃着葡萄。另外一人则闭目端坐。
吃葡萄的叫做林载,世家林氏的长子,在宫城中担任禁卫长。而与他同乘的男子,身着一身凝夜紫的长衫,衣摆处用蚕丝绣了一条隐约可见的蛟龙。他正在闭目养神,木簪束发,剑眉舒朗,鼻挺唇薄,右侧的眼尾处,有一颗小小的痣。双瞳未现,已是举世无双的容颜。
“赵臻。”林载嚼一颗葡萄,既不吐籽也不吐皮:“约莫还有一刻就到陆家了,听闻陆忧那小子清高得很,你真能将他收于麾下?”
赵臻这才缓缓睁开双眼,所谓星眸当如是:“此行不会太顺利,但不是因为陆忧。真正难缠的恐怕是陆家的家主陆珏。陆家在虹州的基业,若无陆忧,便如大厦断梁,摇摇欲坠。陆珏嫉妒他这个侄子不假,但他也知道,陆忧留在虹州有大用处,所以不会轻易放人。”
林载笑了笑:“陆家能出陆珩这么一号人物,算是祖坟冒烟,不知陆忧作为他的儿子,能否继承一些风采啊。”
赵臻不再说话,他又闭上了眼睛。
林载喋喋不休:“你啊,为了陛下真是尽心尽力。你老实说,你这般为了陛下奔波,是否因为对周怀淑还有情。”
赵臻面无表情:“你这脑袋是不想要了吗?竟敢直呼太后娘娘的名讳。”
“哎呀!”林载坐近赵臻一些:“你跟兄弟说实话,你这些年不近女色,难道不是因为对周怀淑念念不忘?毕竟你俩当年有过婚约嘛,可以理解的。”
赵臻冷冷道:“太后。”
“行行行。太后。太后。”
林载套不出赵臻有关男欢女爱的半点感想,心中挫败,看来老爹若想把妹妹嫁给赵臻,还是道阻且长。
赵臻此刻的内心并没有因为曾经与他有过婚约最终却嫁入皇室的太后而生出潮汐。
相反,他脑海里浮现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他从幼年开始,便经常梦到她,永远都是同一个场景。
圆月高悬之下,陌生的高耸城墙上,远远的,她旋转跃动,宛若起舞,然而下一刻,无尽的鲜血就从她身上迸贱出来。
于是猩红染就他的双眸,于是她从高处跌落……
任凭他如何奔跑,如何伸手挽留,都不曾遏制她的坠势。
他从未看清她的样子,可也无法忘却她的样子……
赵臻曾经很不习惯她的存在,寻过名医,也求过巫祝,皆无办法。然而多年过去,他对这席身影竟也适应了。甚至如果太长时间不在梦中见她,他便会觉得日子有些无聊空洞。
思及此处,赵臻的嘴角,弯起了一个微小的自嘲的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