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性命,能让人买房子置地。
他的头颅,能供人天天换新娘、夜夜做新郎,
这就是意义!
可惜的是,梦想虽然很美好。
但到头来却成了每一个挑战谭鸢的人,临死时脑海里闪过的五彩碎片……
花轿进入了市区,路反而更不好走了。
严飞阳骑着白马在前面,也不得不放慢步伐左右挪动。
以闪避路上或采买、或赶路、或闲逛、或围观的行人。
他颀长的影子投到地上,如一片随风摆动的巨大树叶。
来来回回、零零碎碎。
如果有人盯着看一会儿,包管会觉得头晕。
这拥挤让谭鸢很不舒服,他厌恶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集市。
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开心,充满活力。
似乎都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可奔的前路。
汇聚在一起的火热生命力,会让谭鸢疑惑,更会让他恐惧。
而今天,很神奇的,那种恐惧感消失了,多年疑惑的答案似乎开始浮出水面。
谭鸢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刚才想到哪儿了?
对,是“血牙”!
他这颗嗜血的尖牙,不但狠辣阴毒,亦永远独来独往。
曾经的谭鸢是没有朋友的,一个都没有。
他不能理解那种照过几次面、喝过几顿酒、说过几次话。
就能把命交给对方的感情。
他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毕竟他连自己都不喜欢。
“喜欢”这个词对谭鸢来说,是一种既强烈又脆弱的情感。
他不需要。
他的生活里只有鲜血和杀戮,别的什么也没有。
一路从北往南,再一路从西到东,谭鸢逐渐厌倦了这种杀与被杀的游戏。
谁让每次,他都是胜利的那一方呢?
游戏一旦缺少悬念,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魅力。
游戏中的人会迅速熄灭热情,只留下无尽的嫌恶与疲倦。
只是,当严飞阳找到他,邀请他加入暗卫。
并顺手帮他解决掉两个偷袭者时,谭鸢还是犹豫了。
虽然那份新差事的确很具有诱惑性,充满着未知、残酷、阴谋和不定。
天生就对谭鸢这种人的胃口。
可他一来怕受拘束。
二来不愿与人产生过多交集,因此他提出要和严飞阳比试一场。
如果严飞阳赢了,自己二话不说就跟着对方走。
任凭差遣、至死不叛。
但如果自己赢了,严飞阳就得把命留下,做他手里的下一个孤魂野鬼。
谁知严飞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应下了这个要求。
并说让谭鸢来定比试内容,自己自会奉陪到底。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不带半点儿恐惧的眼睛!
谭鸢兴奋起来,一如多年后在鹰喙山演习时,面对郑星辰那样。
他从怀中掏出两枚边缘布满尖刺的圆形暗器,说要一招定胜负。
三步之后,两人同时回身出手,谁的暗器碰到对方,就算谁赢。
严飞阳答应下来,看都没看谭鸢,就拿过那枚黑黑小小的利器。
较量随即展开,但开始和结束都只有一瞬间。
当谭鸢看清严飞阳的脸时,两枚飞奴儿皆掉在两人中间的空地上,深深扎进了土里。
严飞阳的那枚,显然比自己的还要深上两分。
按照约定,谭鸢当即就加入了暗卫,并第一次对旁人产生出了好奇心。
据后来严飞阳自己说,他的反应能力也只能挡住谭鸢一击。
如果当时谭鸢反悔补刀,或者定规矩的时候不是一枚定胜负。
自己,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可这不重要。
谭鸢深知,即便自己能将暗器耍得出神入化。
速度最快、准头最好的依然是第一发。
能抵挡下那样狠厉的进攻,足以说明严飞阳超群的功力。
面前的白马转进了巷子口。
周围的谈话声里,有了越来越多熟悉的口音,是飞骑营那些人。
他们齐齐聚在街巷周围,时刻准备着用自己的一腔激情。
来为这场婚礼,添上更加火热的颜色。
锣声、鼓声、钹声和唢呐声纠缠在一起,从后面赶了上来。
如浪潮席卷过沙滩,由后往前推着一行人,涌进那条并不算宽敞的巷子里。
谭鸢看见王成思裹在一身暗红色长衫里。
头上戴着圆顶小帽,颇有些账房或主簿的模样。
只听他沉了两口气 ,响着迎面而来气势如虹的迎亲队伍唱道:
“下马——落轿——”
话音刚落,严飞阳便用力勒住缰绳,翻身下来。
将马匹,拴在门前临时安置的吉木旁。
与此同时,花轿亦稳稳落地,没有半分颠簸摇晃。
但花向晚悬了一路的心,并没有因为这一下而安定,反倒愈发紧张起来。
这种心情,她从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