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袖轻叹一声,“这并非寻常的大弩。它是吃云石的,你知道飞云弩要吃多少云石吗?”
“多少?”
“一旦正式发动,吃下整个大汶仓也是有的。”
闻霄惊得朝后跌了几步。
若是飞云矢真的轰出去,岂不是要将整个牧州荡平。
昏暗的仓库里只有几丝日光,从门缝处溜进来,日光也勾勒出宋袖哀戚的身形。
闻霄见过宋袖一举高中,少年天才,此时此刻才知道,所谓的天才之名有时候是背负在身上的重担,把少年人挺拔的脊梁都压垮。
他一声令下,便可满城俱焚。
宋袖声音发颤,充满自责道:“是我年少不懂事,总想着拿云石搞些花样,便把前人废弃的巨弩找出来改造。我从未想过真的用它作战,也不能用它作战。闻霄,你知道云石是什么吗?”
闻霄道:“神明的骨血残骸。”
“东君在上,旧日神明的骨血残骸,便是恶诅!”
浅金色的阳光流淌在他挺拔的鼻梁上,宋袖咬牙切齿,神情激愤,“所以闻霄,无论君侯怎么说,你一定要帮我。这东西绝对不能用在大堰与羌的战场上!”
“我……我会尽力周旋。”
“不是尽力!是一定!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但这后果一定不是我们可以承担的。”
闻霄见他肩膀起伏的厉害,怕他情绪激动过渡,忙搀住他,“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急切?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做便是。”
只见宋袖戚戚然一笑,“云石燃过的土地有恶诅。曾有一人,满怀欢喜来见我,却赔上一条腿离去……”
“是谁?”
问完闻霄后悔了。
她想起来关于宋袖的一桩八卦。
在花边新闻漫天的玉津,宋袖的八卦是最隐蔽的。他极少社交,和闻霄、兰和豫相处也举止有礼,没人能从宋袖身上挖到一丝暧昧故事。
直到那天,整座玉津城红绸漫天,挂了喜的鹿车缓缓离开玉津,宋袖卸了他珍视的绯红花冠,抱在怀中,在城门口站了许久。
从那以后,他好像偏爱流云图样,衣衫是要绣流云,作画要画红日偕云,连寒山挖出来的石头、改造过的大弩,都要嵌一个云字。
听说,钟侯远去和亲的独生女,单字也是一个云。
有时候人的心思就是参不透,比如他们作为朋友与宋袖朝夕相对,竟不知他生出情爱心思,也不知他在何处认识的钟云。
闻霄呼吸都不自觉变得小心翼翼,从未觉得宋袖如此易碎。
她看不清宋袖的神情,只能道:“我会拼劲一切,拦住飞云弩的。”
往后的日子,闻霄在军营见识了大堰与羌人黏黏糊糊的拉锯战。
双方交火太多,都不愿意过多折损,只能互相试探,小打小闹。只是小打小闹也会造成伤亡,血腥气弥漫在整个牧州,闻霄连做梦都是一片茫茫焦土。
果然如同宋衿所说,君侯传来的信,从最开始的温声相劝,到最后言辞相逼,勒令宋袖用最暴力的手段结束这场战事。
闻霄只得大笔一挥,写了篇酣畅淋漓的文章,大写将士如何如何拼命,宋袖如何出奇制胜歼敌,勉强算是缓兵之计。
只是闻霄也知道,这样拖不了多久。
闻霄坐在军营后的土坡,看着一个个负伤的伤员被拖走,恍然间萌生了休战的想法。
她忙摇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子里甩开。
“干什么呢,一直摇头,也不怕闪了脖子。”
声音分为轻佻,闻霄愣了下,只见一个白衣红带的少年人,神情桀骜地站在土坡头上。
祝煜背着太阳,竟站出几分叛逆感。如若不是知道他是京畿人,说他是当年乌珠余孽,也是有人信的。
祝煜理了理额间的红白麻绳,长臂一撑跳下土坡,“怎么在这歇息?你也闻得这股子腥气?”
闻霄白了他一眼,伸出自己满是血痕的手,“我不仅受得了,我还帮了不少忙呢。”
“呀,你这是怎么弄的?疼不疼?”
“帮忙抗担架划的。”
祝煜捉过她的手,捧着道:“一会我给你上点药。”
闻霄却道:“物资紧张,这点伤就不必浪费了吧。”
“那怎么行,你这是提笔写书的手。”
“那他们那些将士还是端碗吃饭的手呢。”
祝煜愣了下,忽然生出些感动。
“我们这些带兵打仗的,上头的人随便一道军令,我们便如蝼蚁飞蛾,不管生死只管往上扑,你倒是把人看得均匀。”
闻霄摸着自己的手掌,“这不是很正常吗?无论干嘛的手都是手,重要的是先保住手。”
“你真好。”
祝煜笑着作罢,顺手摸了摸闻霄肩头,瘆得闻霄一身鸡皮疙瘩。
“你怎么来了?”
祝煜捧着闻霄的手,一边端详上面细碎的伤,一边漫不经心道:“离家出走了,没地方去,看看你这里能不能混口饭吃。”
是的,祝煜今年二十五,已然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在其他二十五男子成家立业的年级,选择赌气离家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