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精灵?我不是放走了他么?我连他的名字都没有问好不好。
精灵跑了,除了酒醒后的贩卖者对着无人街道骂骂咧咧,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
我从教堂搬出来,临走之前神父还拥抱了我,让我没事常回去看看,歌颂光明神,我嘴上答应好好好,直到住进了中心酒馆的员工宿舍。
我呸,这就是个仓库。
库存商品货架堆得摇摇欲坠,我怕晚上睡觉被砸,找了距离货架远一点的角落,搭建了简易的床板。
仓库里飘荡着腐败的木质味道,光从光井透过来,漂浮在空气中的颗粒打着旋的跳舞。
于是,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
酒馆老板果真不是什么好心的存在,但是我不会诅咒他。
自从搬到了酒馆宿舍,我过上了规律又稳定的生活,上班吃饭下班拉屎,晚睡晚起,没有作业,每晚都有故事听的咸鱼生活真是美好极了。
每天晚上下班后,睡到第二天太阳高高挂起,然后惬意的去老地方晒太阳。
“嘿,苏格。你在做什么美梦?”说话的一个佣兵小队的剑士,用着和自己半人高的大剑,我怀疑他个子不高就是因为被剑压的。
“我还没睡着。”嘟囔着说道,但还是好心的给他让了一个地方。
我和这个剑士的相识,也是在这样一个阳关温暖的日子,我们凑巧找了同样的地方晒太阳。
“你可真是我见过最懒的村民了。”剑士看着眼前恨不得每个毛孔都张开的少年,忍不住呛了一句。
“你才见过几个村民?”我无语,说教是人类的通病么?就像是逼良为娼,劝妓从良是男性小说的永恒主题。
剑士被回怼,也不生气。
老实说,他是见过很多村民,但是并不认识很多。
凡人因为数量众多,在剑士的意识中更像是NPC,发布任务,提供线索,收集物品,以及提供金钱。
“见过你一个就够了。”剑士有时候也会怀疑,中心酒馆的酒保到底是个什么来路。不过看起来,很凡人没什么不一样,只是更不上进一些,所以才能毫无芥蒂的接受酒馆老板无情压榨。
酒馆老板是出了名的爱财,据说他曾经哄骗了一只未成年龙的一枚金币,为此那头龙叫来了它的老爸,而老板连夜提桶跑路,最后在这里开了酒馆。这是老板的故事。
剑士抱住自己的剑,凑到让出的空地,从口袋里摸出块蜜糖,递给了旁边的人。
我把糖块塞到嘴巴里,舌尖轻轻地划过蜜糖的表面,粗糙的口感让舌尖酥酥麻麻。
格格巫女士不爱吃糖,所以她从来不买,而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没吃过糖的小可怜。
“谢谢。”嘴里吃着东西,说话有点含糊。
剑士觉得对面小酒保吃糖的样子可爱极了,忍不住去掐了掐那鼓鼓囊囊的脸蛋。
“我明天就走了,和你打个招呼。”剑士不经意说着离别的话语。
“唔唔唔。”我胡乱点点头。
人总是这样来来去去,离别正是相逢的含义,虽然我和这个剑士不熟,但是我希望他过的好一点。
等我把蜜糖嘎吱嘎吱的咬碎,剑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