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河第一次见到宋溪就喜欢上|他了。更准确来说是,喜欢上|他了。
说好听点叫做一见钟情,实则是见色起意。当时的他只觉得这人合眼缘,长得白净又漂亮,想|泡。
他是个老正经,这是他的不知道前几任情|人给的一个绰号,身上一股子老干|部风。或许是家庭因素吧,他这个人看着确实比同龄人更加内敛。这种内敛也让他在情场上多了几分魅力。
那时的他并不像如今这般无趣,熟知他的人更愿意称他为“闷|骚”。
他向来只对“熟人”闷|骚。唯有一人例外,那人是他想对着“明|骚”的。
在情场上浪荡久了,真心早就喂了狗,就算开膛破肚也不知道能拼凑出几两真诚。不过作为男人,总有一点即便吊不住真诚也能吊住胃口,即便吊不住胃口也能吊住屌。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什么“红玫瑰与白玫瑰总是没得到的那支更好”诚不我欺。
宋溪很难泡。
吃多了庸脂俗粉,总是想折一折清高的傲骨——那时他还不知道宋溪的身份。如果是现在的徐正河在知晓宋溪的身份后肯定不会再去冒犯。但青涩的他,他不确定。他不确定当初的自己会不会精|虫上脑即便知道那是一只最陡峭山峰上的高岭之花后会不会停下攀爬的脚步。
后来,经历了很多事情后他们才在一起。
那些所谓的“挫折”,成熟的人一看就知其中套路,但在当时的他看来,还真以为他们是历尽险阻才终成欢好。
困难重重的爱情给本就看不清真相的他再度蒙上了一层滤镜。
宋溪确实是个会拿捏人的。
在过去的每一段情感中,往往都是徐正河先腻了,先放手。
但是这次确实宋溪先放的手。
宋溪跟他在一起的同时搭过很多伴侣,这点他知道,也对对方的“不忠”进行过惩罚。即便他自己也是“不忠”的,但他不这么认为。
直到对方的女伴抱来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又小又软,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为情人的背叛而气愤不已的他甚至想把这个孩子摔掉。但终究是没能出手,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重量,是他抱在手中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