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间许多记忆都涌上脑畔。
她最初不过酷似虫子的小小一条,耗了很久很久才修炼成龙,她生性淡漠,无心烧杀抢掠,无心吃人饮血,无心花花世界大好风光,只喜欢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每天只盘在那好不容易霸占的寒潭边打盹。
二人初次见面就是在那处寒潭,李悟生第一次独自来这莽莽大山历练,不慎受了伤,正好碰见了这儿,已经趴着咪觉的云剑。
那时李悟生方及笄,为人已经异常稳重,见到它的第一反应却不是跑,而是鬼使神差般地走上了前,怔愣地看着面前的庞然大物。
云剑就是在这时睁开眼的,冷冷地看着面前这个莫名其妙的人,龙息灼热腥湿,扑得她袍子下摆一阵一阵地飞起落下,漂亮的鳞片遍布全身,一对龙角看起来威风凛凛。
缘分实在是个奇妙的东西,不需要任何言语,一个对视也能勾起心脏的共振,电光石火间二人便已确认了彼此的无害。
李悟生朝它伸出了手,云剑嫌弃地看了一眼她破破烂烂的血衣和一身的伤,最终还是勉为其难地伸头碰了碰她的手心,下一秒转头就将李悟生拱进了寒潭。
她却只泡在寒潭里朗声笑起来,身上的血沾水就红了一片水,李悟生笑着游向了它,问它要不要跟她走,闯荡天涯,行侠仗义。
云剑从未跟任何人提起过她跟李悟生的原因,堂堂黑龙竟然就这么草率地认了主,说出去谁信?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
不过还有比她更草率的。
烈晴其人一开始也和她一样,每天守着它那千年老梧桐无所事事,几十年不见得能碰见一活人,因而一开始它的莫名其妙并没有显露出来,不过依旧深深地刻在骨子里。
常言道——并没有人常言,烈晴这种混不吝的注定要喜欢李悟生这种正经人。
而烈晴这种傲得尾巴翘上天的惹事了被李悟生暴打后瞬间摇身变狗腿。
不过李悟生此人平常根本跟正经毫不沾边,想起来便要狠狠嘲笑一番烈晴笑面鬼的事,后来还嫌不够好玩又给她取了个。就连给她们带个假模假样的脚环也只是因为烈晴某次随手指了指路边一只带金圈的狗,李悟生当即去找了个铁匠买了这俩环,烈晴当场大呼哀哉痛哉吾命贱哉。
不过当时谁也没想到李悟生会在那两个铁环里还耗神加了保命符。
于是那种热情就在她发现李悟生是个恶趣味的后默默消退了,变成了纯粹的强者崇拜。
全程看在眼里的她表示简直荒唐。
像是拔草牵出的一溜根系泥土,这些往事一旦开始回忆就一个接一个地难停了,她们之间的趣事还不少。
不知是否是因为烈晴是凤凰的原因,她极其爱惜自己的羽毛,延伸到人形上就莫名成了爱漂亮物什,且尤其选择性,什么贵就什么美。
最初李悟生玩笑一番后还是会给她买,什么金花玉簪银梳奇石云云。其实此人还挺细心,因为她不常提要求,李悟生总会担心她心理不平衡,买时会带些稀奇玩意儿给她,软剑长鞭美玉等等。
也买过上好的木料只是想给她雕个小龙玩玩儿,亦或是突发奇想兴致勃勃地给她俩缝个丑不拉几的香囊,甚至还给她送过一条小青蛇叫她好好养着。
不过鉴于烈晴什么都喜欢什么贵喜欢什么,时间长了李悟生就开始装聋了,装不下去时就会一本正经教育烈晴持家不易勤俭节约,到后面教育不下去了又开始蛊惑烈晴喜欢就要自己争取让她自己挣钱去,于是烈晴沿途的乐趣除了发疯被反将一军和脱离队伍被痛扁外又多了一项——采草药。
意料之外的这招非常好用,烈晴一旦被某件事勾走兴趣就有段时间不会搞事,且增加了三人的整体收入,另外还彻底教会了烈晴勤俭节约,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李悟生很好学,且对书法有种谜一般的痴迷。
有段时间三人落脚于一座号称书香之城的大城市,当地出了不少书法大家,李悟生闻之还兴冲冲带着她们去瞻仰了其中一位洗笔的小池,虽一看就知是后人倒的墨但李悟生还是相当配合地激动了一小会儿,回来就买纸买砚买墨条,笔是挑了又挑挑了又挑,其出手让已经回头是岸的烈晴连连咋舌腐败腐败太腐败。
三人在那停留的日子不短,连烈晴都练到再没狗爬字了,酒店老板娘笑着夸很有飘逸之感让她尾巴翘了好几天。不过过几天看到别人写的字后烈晴尾巴就不翘了。
那段日子是难得轻松的一段时光了,云剑却没多愉快。因为她偶然一次看见了李悟生在写什么——她在写给她老师的信。
仅仅一月半,除去最初练习的那几天,剩下的三十九天内,李悟生写了整整八十三封。
而那时她的恩师已经辞世九月有余了。
云剑先是默了好一阵,心头首先升起的是撞破旁人私人心事的难堪,哪怕被撞破的是李悟生,她依旧感到难堪。
她心底清楚李悟生定不会像表现出的这样松快,也清楚她肯定承受着比她更重更沉的凡尘俗事所带来的痛苦。却从不曾知道原来她也饱受旧情折磨。
一腔的苦闷无处可抒,曾经给予她指导的前人都已与世长辞,而她身边的人还等待着她的指引。最终只有独自一人时悄悄与臆想中的前辈诉苦。
她竟忘了这孩子才十八。
云剑转身夺门而出,跑去了那汪小池旁坐了整整一夜。
李悟生很能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