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态度如此诚恳,沈离歌也就不训话了。让他走至跟前,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笔,怎么气势,一来一回间,第三张符篆现世。
虽然比不上沈离歌自己画的,但吊打孟卿尘画的便是。
她将面前这个废物徒弟轰走,三张符篆眨眼间被她折叠成一个小三角,将其递给老高的儿子。
“一人一个。”
老高的儿子很明显接的有些犹豫,还没问,沈离歌就发话了:“你别看他画的不是那么一回事,但没有一笔断过,且其中游走的灵气不弱,能用。”
“我这个徒弟只是不习惯毛笔,以后多练练就好了。”
“你要是害怕,就把那张给老高。”
老高儿子:“......”
叶凝:“......”
这真的能说吗?
沈离歌瞥了一眼一旁呆愣还沉浸在在自己世界里的孟卿尘,摇摇头边走边说:“趁着晚饭还没熟,我下去走走。”
“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你们都别跟来啊,此刻我只想自己静静。”
现场又是一致的沉默,叶凝汗颜望向那边还没回神的孟卿尘,想:“这得是丑的惨绝人寰了吧,否则怎么把离歌气到要去遛弯。”
“没想到啊,孟校草长着一张赏心悦目的脸蛋,写的却是一副不堪入目的字样。”
“这反差,够牛!”
孟卿尘还沉浸在刚才沈离歌手把手教他写字的状态,他只觉得心飘飘然,浑身都沾满了沈离歌的味道。
特别是那只被她触碰过的手,他都还能感知到上面残留的体温。
“离歌,摸我了。”
——
老高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城中心,但也不是电视里的老破小。
就风水而言,一般。
沈离歌边走边在心里计量,与来往行人擦肩而过。
“呼——”
风把男人身上的气息带到了沈离歌面前,她转身观望,开口:“这位先生,需要帮助吗?”
前面的男人停下脚步,转头有些不确定指了指自己,“我?”
沈离歌点头,朝他走去,“我是一个玄门中人,看先生的脸色不太好,最近遇到了怪事吧!”
这副肯定的语气,让男人生气,但他自认自己是个素质良好的公民,便婉拒:“谢谢,我最近没遇到什么怪事,好得很。”
“如果没其他事情了,我就先走了。”
说完,转过身子就又要离开。
沈离歌也不劝他,只告知了一个地址,“如果有需要,去这里找我。”
正好此时,手机铃声响起,饭熟了。
沈离歌淡笑立场,望着她的背影,男人嗤笑:“小孩子还是得乖乖读书,早早的初入社会能学些什么,骗人吗?”
很显然,他并不信任沈离歌,尽管他最近的确遇上了怪事。
男人名叫魏司白,二十八,未婚,是一个经常熬夜加班的社畜。
三天前,他又加班到凌晨两点才从公司回来,行走在路上,无人的小区有些阴森恐怖。
但他这时怨气滔天,一点都不害怕。裹了裹身上单薄的外套,他此刻只想早点回家。
可别看他是个四眼仔,实则眼睛尖的很。
这不,哪怕是凌晨两点,哪怕是昏暗的路灯,他都一眼发现了那落在绿化带边缘的红包。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道理,魏司白三步跨栏,一脚踩在了被风刮得欲走的红包上。
四下无人,他还像做贼似的飞快弯腰拾起红包,看也不看,快步回家了。
他的心脏砰砰狂跳,肾上腺素飙升,此刻很是刺激。
总算回到家后的魏司白露出猥琐一笑,心里狂喜:“这红包就是老天对他加班的福报。”
虽然只有二百,但也聊胜于无。
心大的他将红包随意放置在桌面上,便去往浴室洗澡了。
这也导致他没能看见红包最里面还夹带着有一两根黑色的发丝。
当晚,魏司白罕见的做了一场春梦。他是新郎官,新娘是个很温柔的姑娘,满足了他的各种要求。
酣畅淋漓过后,新娘歪在他怀里,缠绵问:“你愿意娶我回家吗?”
反正是在梦里,魏司白回答:“愿意。”
一句话才将将结束,他的美梦就被闹铃吵醒。
他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知晓这才是现实。便如往常一般离家上班,可没想到,不管是老板,还是同事,都对他特别的好。
仿佛他是那个甲方?
这不,今天又是到点下班。
他买了好酒好菜,回忆起最近两天晚上竟然又梦到了新娘,便期待着今晚能再次与新娘在梦中相会。
所以,当沈离歌问他‘最近遇到了怪事,脸色不好时’,他才会生气。毕竟,他明明春风得意,哪里都好。
魏司白想起沈离歌告诉他的地址,还真巧,他就住这个地址的楼上。